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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版-第4波.jpg  

【印簿玩公然搶劫】
懸賞通緝對象

從第四波開始擴大搜索範圍
下一個被通緝的人
也許就是你....


懸賞4步驟:
1.發現您已在通緝名單內,
立即加入印簿玩粉絲團並於通緝令上為自己貼上標籤。

2.至印簿玩塗鴉牆上傳照片,
此照片檔案須有懸賞主角在內,
上傳檔案將為贈送商品製作的檔案。
前往塗鴉牆→http://www.facebook.com/yi​n.bu.wan


3.在上傳照片檔案後記得留言分享活動標語,
如範例所示:
「"通緝編號",懸賞通緝犯已落網自首。」

4.最後,印簿玩稽查人員將會循線以臉書信箱方式與您聯​絡,
請密切注意信箱留言。


通緝時間:
即日起至7月20日(23:59止)
商品月換期限2011年7月27日(23:59止)




前往活動詳細規章→http://www.facebook.com/me​dia/set/?set=a.21921755810​0314.56245.1683610731859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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